“房子过户手续办到底,压在我心里两年多的‘石头’也落地了,这面锦旗代表了我的心意!”2020年10月21日上午,一女子捧着“秉公执法,神速执行”的鲜红锦旗来到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。
该女子姓陈,是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执行案件的申请人。2018年7月,陈女士通过中介购买了刘某名下一处房产,按房屋买卖协议约定,陈女士将房屋首付款281424元支付给刘某后,通过刘某在银行的还款账户按期偿还银行贷款。2018年10月,陈女士联系刘某按照协议办理房屋过户手续,刘某却各种推诿,拒不配合办理。2020年7月,陈女士以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起诉刘某,法院判决刘某按照《房屋买卖协议》协助陈女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。
因刘某仍联系不上,2020年9月16日,陈女士申请强制执行。凤泉法院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,督促刘某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,但刘某始终不露面。
逃避并不能阻碍执行。干警依据民诉法相关规定,在申请人陈女士将银行贷款一次性结清后,9月28日,执行干警向银行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,协助陈女士办理了房屋解押手续;10月15日,执行干警下达变更登记的执行裁定书;10月20日,执行干警向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,当天便将涉案房产过户到申请人陈女士名下。至此,案件圆满执行完毕。
买房对百姓来说是大事,凤泉法院执行干警急群众之所急,提高执行效率,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,解决了陈女士的“心头烦”,为“决胜第四季度”专项活动再添战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