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1日,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公开宣判,被告人罗某某因酒后掰掉七部车的左倒车镜,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。
2020年1月12日22时50分许,被告人罗某某在一饭店吃饭并饮酒后,沿和顺路路北自东向西步行,途中撞到了路边停放的一部车的倒车镜上,遂一气之下将附近沿途停放的七部车的左倒车镜全部掰掉,后躺在附近树林内休息时被民警抓获。经鉴定,受损车辆倒车镜总价值人民币2348元。后罗某某赔偿了车主损失,取得谅解。
法官提醒,醉酒有风险,喝酒需谨慎。喝酒要有度,切不可贪杯。过量饮酒不仅有损身体健康,还可能洋相百出,甚至导致违法的严重后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