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“五个严禁”的规定,进一步加强面向社会接受廉政监督的力度,1月15日,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河南法院网上公布了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录音电话0371-65763401,举报电子信箱:hngyjcs@163.com。同时,要求全省各中级法院均要面向社会公众开通举报电话或者邮箱。
据省法院负责人介绍,最高人民法院“五个严禁”的规定,是法官行为规范的底线,也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加强队伍建设,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。对群众署名举报的违反“五个严禁”的行为,省法院将做到有一件核一件,件件有回音,以取信于民,鼓励案件当事人及广大人民群众对违反“五个严禁”的行为进行举报,对违反“五个禁止”的行为,坚决做到严惩不怠,绝不姑息迁就、绝不网开一面。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“五条严禁”的规定
(2009年1月8日起施行)
一、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;
二、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;
三、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;
四、严禁在委托评估、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;
五、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。
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,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。从事审判、执行工作的,一律调离审判、执行岗位。
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
2009年1月19日